如何挑选和购买一套舒适省心的商品房,一直是很多消费者关心的热点。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认为,购买商品房过程中,往往存在合同金额大,专业性水平高,合同“陷阱”、法律漏洞多,消费者维权难等情况。为此,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最好走“四步曲”。 第一步,购房前,消费者应全面了解开发商的资信情况。对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要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查看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五证”是否齐全,查看土地使用年限等资料,而且要尽量看开发现场。 第二步,签订合同时,要全面熟悉合同范本内容,合同有关内容的约定应尽量具体明确,具有操作性。特别是对开发商签订定购合同和交纳订金等要求要慎重。因为购房者一旦签订了定购合同,交纳了购房定金,开发商如果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添加对消费者不利的苛刻条款,购房者不签订合同,所交购房订金将无权要求返还。因此,在签合同之前,最好找法律人士咨询有关问题。 第三步,商品房交付时,要了解房屋是否已经具备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查看相关商品房验收合格的资料,最好聘请有关专家一同前往验房。包括房屋面积、空间尺寸以及附属物,如门、窗、玻璃等规格、品牌、质量等是否与合同约定相一致。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及时声明。 第四步,房屋交付、入住后,业主要尽快依法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委员会相应职权,包括聘请物业管理公司等。因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一般均由开发商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他们往往代表开发商的利益,而忽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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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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