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这个概念我国流行只有十多年的历史。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不满足于新居墙地的粗糙,设备的简陋和房间布局的不合理,迁入新居之前就拆门换窗,铺地刷墙,有的还大动干戈,凿墙打洞,花费数万元,忙碌几个月,才欢欢喜喜乔迁新居。于是,开发商干脆向购房者交付毛坯房,地也不铺,墙也不刷,房也不隔,让购房者自己折腾去。 开发商交付毛坯房,让购房者自己装修室内,其缺点是明显的。首先是购房者装修方面以外行居多,面对报价、验收等大多一头雾水。其次是因为装修施工者多是“游击队”,早已无影无踪,题很难得到解决。其三,有的还破坏了房屋的结构,造成家居安全隐患。此外,由于同一幢住宅楼各个住户买房入住的时间不一,有的先装修,有的后装修,噪声和垃圾污染十分严重,有的一幢住宅楼全部住户装修完毕要拖上两三甚至四五年时间,敲敲打打,不得安宁,居住质量受到影响。 与毛坯房相比较,装修房有许多优点。首先是省心省力,购房者自己装修房子,从设计方案,到找人施工,到采购材料,到亲自监工,不是过来人难以体会到其中的酸甜苦辣;如果从开发商那里买到的是装修房,拿到钥匙就可以入住,省却许多麻烦。其次是质量较有保证,因为开发商交付装修房,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装修的档次标准和具体要求,出了题可以立即与开发商交涉解决,不像自己装修找不到装修“游击队”;而且可以避免因伤筋动骨破坏结构造成的居室安全隐患。再次,还可以避免“装修公害”,改善居住环境。此外,如果算细帐,开发商交付装修房可能比自己装修还要合算些,因为开发商更会精打细算,节约装修成本费用。购房者支付房款时多花了钱,但省下二次装修的费用。 但是,毛坯房就能立即退出房产市场吗?看来,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从购房者方面来说,由于现代社会人们追求的是个性,审美趣味和艺术眼光各不相同,装修房很难满足购房者千差万别的需要,购房者担心被剥夺装修样式和风格的选择权;购房者对开发商装修住宅还是有些不放心,觉得还是自己装修心里踏实些,而且可能也较省钱,不会被开发商赚走。从开发商方面来说,替用户装修不但增加麻烦,而且如果装修不适合购房者的需要,房子卖不出去,增加了一个新的经营风险;如有的房屋面积、房型、结构、质量、地段和居住、物业管理,购房者都很满意,偏偏就是对装修不满意,那么本来可以卖出去的住宅卖不出去了,开发商不是自找麻烦吗?如果装修上出了题,购房者找到开发商,开发商又要找装修企业,扯皮题如何迅速解决?此外,毛坯房变成装修房,房价必须上升,开发商如何与购房者价格上取得共识,做到双方都接受,也是一个题。 可见,让装修房代替毛坯房,需要解决的题很多,但这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购房者、开发商和装修商都要适应这种变化。从商品学的角度说,毛坯房只是半成品,装修房才是真正完整的商品。半成品和完整的商品两者中,购房者愿意选择后者,既然如此,就要从思想上逐步接受装修房,注意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不要只是担心装修房比毛坯房贵,不要总是怀疑装修房中有什么“猫腻”。当然,实际操作中有许多具体题要积极探索解决,如装修菜单方式如何实施?是先订立购房合同再根据菜单要求装修,还是装修完成后才让购房者选购?装修的档次、样式和风格上,购房者与开发商如何协调?一旦发现装修题,如何迅速有效地解决?等等,中国人是聪明的,外国人能实行的做法,我们也一定会想出解决题的办法来推行实施。 继北京市之后,相信全国将会有更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以装修房取代毛坯房供应市场,但这需要有一个过程。毛坯房退出市场,不会是一下子全部消失,而是逐渐淡出。相当长一个时期,毛坯房与装修房还将并存于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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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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