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完成全省80%农村垃圾整治目标要求,省家园办日前提出了2009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目标和措施:2009年全省要完成130个乡镇、2000个建制村的垃圾整治任务,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下达、公布列入2009年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为民办实事项目的130个乡镇、2000个建制村名单。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联动互动责任体系。形成“省、市政府支持指导、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责实施、村委会具体落实、村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县(市、区)政府责任主体,完善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中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内容。 (二)出台政策,有效运作。继续督促推动各地出台补助资金配套政策,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完善垃圾治理设施建设,保洁资金来源渠道。制定出台《福建省农村卫生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长效机制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奖惩办法,探索建立乡镇卫生管理机构。 (三)加强服务,规范管理。一是强化垃圾场站设施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沿海地区的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山区以焚烧为主,焚(焖)烧炉建设重视选址,建设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要达到20年以上。二是组织专门力量,聘请有关专家研究改进垃圾焖烧炉技术,进一步完善焖烧炉设施建设,确保运行正常。三是强化保洁员队伍管理和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保洁员制度,落实保洁经费。重视保洁员和焖烧炉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环境建设。 (四)巩固成果,全面巡查。坚持治理与巩固两手抓,全面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巡查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县月查、市季查、省抽查的垃圾整治巡查督察机制。设区市负责巡查到乡镇,县(市、区)负责巡查到村庄,省里不定期抽查,继续开展成员单位轮流巡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建立逐级约谈制度。二是建立县级垃圾治理“村监督、镇检查、县抽查”的检查机制,重点检查设施运转和保洁制度执行情况。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更多的农民自觉投入到“家园清洁行动”中来,让农民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鼓励乡镇、村庄开展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继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村书记、主任培训村班,把家园清洁行动的要求直接贯彻到最基层。 (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召开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总结表彰三年来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继续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省级示范镇乡镇和示范村活动,开展示范路段、示范河段、示范片区活动。(厅村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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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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