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2008]2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系统工会: 为进一步营造全省工程监理从业人员学知识、练本领、创一流的氛围,加强技术交流,不断提高工程监理岗位技能和服务水平,按照省建设厅、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岗位技能比武竞赛的通知》(闽建综[2004]18号),决定举办全省工程监理“港湾杯”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这次工程监理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成立竞赛工作委员会,由省建设厅、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1)。竞赛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依托省建设建材工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聘请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监理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竞赛评委会,负责技能考核标准的编定、命题和评分工作。 竞赛活动由省建设厅、省总工会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承办,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协办。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各级工程监理企业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选手组成参赛代表队,参加全省工程监理岗位技能竞赛。 二、竞赛办法 竞赛分现场监理技能竞赛和理论考试两部分。现场监理技能竞赛是以施工现场为主作为竞赛现场,进行监理技能比赛,并由评委评分;理论考试主要考核参赛选手的监理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全省工程监理岗位技能竞赛内容及名次确定办法详见附件2。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监理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各设区市参赛选手名额详见附件3)。 参赛选手原则上由监理企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局报名(代表企业参赛的以三人为一组,每个企业允许报一组),也允许选手以个人名义参赛。设区市建设局组织选拔后,按所分配的指标于2008年8月15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4)报送省建设建材工会。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个人名次奖和团体奖。个人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团体奖项:全省工程监理技能竞赛优胜单位:设区市3个,企业3个。 1、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优先申报“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获得竞赛前十名的选手,由省厅授予“福建省工程监理十大技术标兵” 称号,并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优先申报“优秀总监理工程师” 荣誉称号; 3、参赛选手平均得分名列前三名的设区市建设局,由省厅授予“福建省工程监理技能竞赛优胜单位”称号; 4、平均得分名列前三名的参赛组,由省厅授予其所代表企业“福建省工程监理技能竞赛优胜企业”称号; 5、获得竞赛前三名的企业,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优先申报“先进监理企业” 荣誉称号。 五、其它 1、各单位报送选手名单时,随附每位选手个人两寸黑白照片三张(同底、非打印)、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国注)或岗位证书(省注)复印件一份。 2、比赛具体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3、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吴幼麟、林光义,电话:0591-87546750、87615351,传真:0591-87529690;省建设厅工程处薛经秋,电话:0591-87531712。 附件:1、全省工程监理岗位技能竞赛委员会成员名单 2、全省工程监理岗位技能竞赛内容及名次确定办法 3、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4、参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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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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