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审批[2008]11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建质[2007]201号)以及省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工作的通知》(闽建审批[2007]87号)等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应当重新审查单位的企业,经有关市(县)建设局初审和省厅重新审查,同意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现予公布。 附件: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有效期至 1 福建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闽)JZ安许证字[2005]000540 2011年4月5日 2 宁德市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闽)JZ安许证字[2005]000338 2011年1月28日 3 宁德市建设工程总公司 (闽)JZ安许证字[2005]000341 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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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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