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设[2007]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报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建质技函[2007]9号)要求和我厅部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目前已完成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年报统计工作,上报率达85.94%。现将本次年报上报情况通报如下: 从2006年开始,各勘察设计单位均通过我厅勘察设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络直接上报年报统计数据。从上报统计情况来看,全省勘察设计单位应报690家,实报593家,上报率为85.94%。各地上报情况具体为:南平市上报率达95.45%,漳州、宁德和三明市上报率均在90%以上,厦门和莆田市上报率不到75%(详见附件1)。全省有97家持有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至今没有上报年报统计资料(详见附件2)。根据《统计法》第二十七条和《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现对未按规定报送2006年年报统计资料的97家勘察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成未上报年报统计资料的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汇总后于5月20日之前集中上报省厅勘察设计处。在规定期限内不予上报说明情况的勘察设计单位,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勘察设计活动予以重点跟踪,省厅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凡抽查不合格的勘察设计单位,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省厅勘察设计处 联系人:韩小刚 电 话:0591-87614202 E-mail:sjc@fjjs.gov.cn 附件:1.各设区市勘察设计年报资料上报情况 2.未按规定报送2006年年报统计资料的勘察设计单位名单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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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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