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在“2007年国际房地产论坛”上表示,房地产调控要保障优先,公积金在设计的政策取向上,应更侧重于它的保障性,在定位、收缴机制和使用方向上也应进行改革,更多地向弱势群体倾斜。 宋春华表示,全面建立住房保障制度,要做到应保尽保。首先必须尽快建立起廉租房制度,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撑,并且在资金支撑方面要有约束性的责任目标。 同时,宋春华认为经济适用房虽然也有一定的保障性,但是同时也有改善性的一面。因此,“在公共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能是优先保证廉租房的供应。”即,政府在经济适用房里面也要有所投入,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首先是雪中送炭,投放的钱首先保证廉租房。” 他进一步表示,鉴于经济适用房有特殊的定位,在供应对象、准入标准、购买后再交易、以及增值收益分配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存在着实际操作上的问题,有些政策还不是很清楚。因此,“必须加强经济适用房的制度创新和改革的调查研究。”由此,宋春华认为,本着解决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的原则,可以考虑将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功能部分向廉租房靠拢。“与其现在不好操作,不如先将保障方面纳入到廉租房里面,适当地扩大廉租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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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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