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城函[2007]6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厦门市交通委: 为贯彻落实卢书记对公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定于4月9日在福州市召开公交系统贯彻卢书记重要批示座谈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各设区市公交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九设区市及福清、晋江、武夷山市公交企业主要负责人,邀请省委文明办、省交警总队参加。 二、会议时间、地点:4月8日下午报到,4月9日开会,会期一天。福州市屏山大酒店(华林路),总机0591-87826888。 三、主要议题 1、听取各地贯彻落实卢书记批示精神情况的汇报; 2、研讨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推动公交优先发展的措施和对策,包括政府定位与财政扶持,编制和实施公交专业规划,线路调整与优化,加快场站建设,促进公交优先的交通环境建设,交通管理要求等; 3、商议地方标准《福建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规范》的制定。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在座谈会前开展专题研究,围绕以上主要议题提出书面意见,印制十份,报到时交会务组。 2、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单位填写会议报名表(附件),于4月6日上午下班前报送我厅城建处。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591-87613325 13799990165 传真:0591-87616855。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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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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