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廉租房”被视为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但在目前的实际推行过程中,仍未能有效发挥其“救命”功效。有这样一组数据:2006年,全国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目前全国仍有4个地级市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廉租房“僧多粥少”依然是客观事实。今年“两会”期间,廉租房被写入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并成为政协1号提案,如何推进廉租房的建设与发展?如何发挥与完善其住房保障功能?这里刊发的两篇来稿分别谈了他们的思考与建议。 大力发展廉租房建设在我国1998年实施住房制度改革的初期就已经提出来了,目的是在房地产业进入市场化以后,通过建立廉租住房制度,重点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为什么在住房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这么多年后的今天,廉租房问题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话题?这一是说明廉租房制度还不配套和完善,有的城市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还普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二是说明在落实这项政策中,还有许多工作没有到位,如土地、资金不到位等;三是还没有引起一些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大部分城市缺少廉租房建设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我国的廉租房建设如何发展?笔者认为: 1、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廉租房建设是需要政府进行大量投入的工程,如果地方政府不将此列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就很难得到落实。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的业绩来设计,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程来对待,存在的困难就好解决了。 2、要制定廉租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这是落实廉租房制度建设的根本。有了计划和规划,就有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可以解决在哪里建、如何建、建多少的问题。 3、加强房屋普查统计工作,尤其是对低收入和住房困难家庭的普查统计。房屋普查工作非常重要。通过普查,能了解全市的房源和居民居住情况;对普查数据进行整理分析,能够了解住房市场供需情况。不管是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还是解决廉租房建设和发展问题,都需要有比较准确的统计数据作基础,否则就容易无的放矢。 4、研究建立廉租房制度和分配政策。建设廉租房需要政府提供大量的土地、资金、人力,如果不能将廉租房租给真正困难的家庭,廉租房就会失去其本来的意义。因此,要建立好廉租房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严格把住分配关,解决分配公平的问题。事实上,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因为低收入家庭的数量毕竟不大,监管起来不像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那么复杂。 5、加强廉租房的后期管理,完善退出机制。能够住上廉租房的家庭,都属于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群体,他们交房租、水电费等都是有一定困难的,政府应当采取适当减免或补贴措施。比如像一些国家,从家庭总收入中拿出固定部分交纳各种费用,其余部分则由政府承担。此外,大部分家庭是交不起物业费的,政府应当采取一些措施,将小区里有能力的富余劳动力组织起来,参与物业管理和环境清扫工作。对参与工作的人员,应给与适当的报酬。 由于政府在廉租房建设和管理上投入了很多资金和力量,在严格把好入住条件关后,更要建立严格的退出机制。因为住房是固定资产,家庭收入情况却是可能随时变化的。要解决这变与不变的问题,就要建立一个廉租房居住退出办法,把不符合居住条件的住户及时迁出,把腾出的房子让给更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以此来保证廉租房使用的效率和公平。 廉租房建设不仅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发达国家也非常重视。如美国将廉租房称为“公共建筑”用房,凡是符合低收入线的个人或家庭,都可以申请居住,居住的家庭将用全部收入的30%支付房租和水电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助。对要求进入“公共建筑”的个人或家庭,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查,目前已有130多万户住进了“公共建筑”。 新加坡对廉租房建设也非常重视。他们将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和责任,每年都有计划地建设一些廉租房。廉租房费用分为两个档次:家庭月收入在800新元以下的,只交总收入的10%作为房租;家庭月收入在800—1500新元的,交总收入的30%作为房租,其余的由政府来承担。 廉租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经济能力和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低收入人口数量,有计划地推进。但要将规划和计划通告给老百姓,让大家了解政府所做的工作,同时给予住房困难家庭以希望和信心。
原作者: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珏林
来 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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