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协装饰[2007]0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闽江杯”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6年度福建省“闽江杯”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装饰工程。 2、申报的各类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结算金额均不低于300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或装饰工程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 3、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等修复性建筑、民族性建筑、纪念性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应为整体装饰装修。 4、装饰工程地点原则上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非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亦可申报,由省装协初审后,委托当地省级对口协会复查。 二、申报资料 1、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 2、工程施工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3、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证明文件及消防验收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装饰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检测合格的报告; 5、设区市评为优质装饰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申报时间 2006年度“闽江杯”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5日。工程复查时间初定于2007年4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查工程的内业资料应在复查组到达该市当日交复查组审查。 四、其它事项 1、《评选办法》及申报表可登录福建省装饰装修网——www. fjzx. org下载。 2、申报表格统一为A4纸,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彩色、黑白照片均为四寸,并粘贴好附在申报资料后面。 3、申报资料应在4月5日前邮寄或送达省建协装饰装修分会。 五、申报企业按下列标准交纳报名费、评审费。 1、报名费:1000元/单位工程(申报时交纳) 2、评审费:3000元/单位工程(评上省优装饰工程才需交纳) 评审费:含复查组专家食宿、专家补贴、车辆费用、评委会评审补贴及工作人员费用,公示费、媒体宣传费以及奖杯、奖牌制作费和颁奖大会费用。 3、复查组复查工程由省装协统一组织安排,当地装协可派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复查组工作。 收款账户: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工程委员会 银行账号:117130152200048315 开户银行:福州市兴业银行华林支行 联系人:林杰清、黄凌燕 联系电话:0591-87806346、87806345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抄报:省厅建筑业处、省建筑业协会、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各会员单位。 存档(2) 附件:福建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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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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