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吴松答本报记者问 ·本报记者 郑毅 汤璇· 记者:最近,有部分施工企业和行业协会向本报反映,由于目前执行的广东省工程定额造价水平太低,导致一些施工企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经营,最终难以为继。您怎样看待这个问题? 吴站长:谢谢你们向我提出这个问题,因为我也收到过同样的反映,现在正好借这个机会,通过《广东建设报》对这个问题作个解释,也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在解答这个问题前,我想先简单介绍一下我省工程定额水平和造价水平调整的情况。多年来,我省一直执行的是98’定额。到2001年,我们根据有关领导意见和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了01’定额,这次调幅较大,以建筑工程为例,定额水平大约调高11%,造价水平大约降低18%,03年又作过一次调整,但这次调整的定额水平和造价水平基本没变,只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把省定额在分类上作了调整。目前正在制定05’定额,这次定额水平调整幅度也不大,主要是根据市场的反映,对个别不合理定额子目的水平适当调整,但是因近两年材价、人工费上涨大,造价水平调高幅度可能较大,现正在测算之中。 现在回到主题上来讲。我认为,当前广东省工程定额整体水平是反映我省管理水平、劳动生产率,也反映市场开放度和竞争度,总体来讲是贴近市场的,而广东建设工程市场价格偏低的主要原因或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我省工程定额水平问题,而在于市场管理问题。 我们曾多次召集国有、集体、私营、省属、市属施工企业代表座谈。各方代表均表示,如果按照定额或者下浮一定幅度,肯定没有问题。但现实情况是,一方面,部分业主不按计价依据制定最高限价,导致最高限价已经低于定额定价。另一方面,部分施工企业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在投标过程中,他们往往在最高栏标价的基础上再降低十几甚至二三十个百分点。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这也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记者: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呢? 吴站长:在目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对于许多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来说,“先中标再图变”是一种普遍战术,都有一种搏彩心理。由于目前我们实行的中标原则基本上是“价低者得”,所以施工企业的首要目的是千方百计中标,即使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也敢报,只要能“中标”就能达到目的。接下来就是“图变”,就是与业主讨价还价,或变更设计,或变更材料或增加工程量,或与业主、设计方、监理方协调关系。例如,中标时瓷砖定价为10元/平方,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改用花岗岩,由于属缺项,甲、乙双方协商重新按市场真正价格确定造价。打桩也是如此,起初设计是一种桩型,价格报得很低,中标后却改为另外一种桩型,原来的报价便没有意义。最后造成“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结果。若遇上业主、监理或设计者坚持严格把关,坚决不作任何变更,那么,就只好靠偷工减料来降低成本,或降低工程质量,或者根本就做不下去了,这些现象在业界都非常普遍。 从深层次来说,以上现象的产生主要缘于市场管理。而市场管理的缺位多数是因为评标过程过于简单,对投标报价审查程序过于简化。目前,建设工程采取的评标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综合评分法”,另一种是“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无论哪种办法,经济标的定标原则大多偏向于价低者得。此外,由于评标专家大多是工程技术人员,而不是工程经济人员,他们对定额、材料价格等并不了解,导致评审定标方法简单,以至实际操作上是“价低者得”。 记者:如何理解“经评审”这个概念?发达国家或地区是怎样做的? 吴站长: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方法中,“经评审”是一个重要前提条件。“经评审”程序非常复杂,需要的时间也很长。在香港,一项工程评审一般要花3个月左右。国外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需对每一个细项报价进行评审,判断是否合理,报价有无差错。评标专家要对投标方进行详细询价,投标方要如实作出答复,并提供保证函作为合同附件。 在国内,为了保证评标专家不与外界接触,只允许在半天或一天时间内,在全封闭环境下,就完成一项工程的整个评审过程(这里面关键还是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可行性方面欠缺考虑,更未进行询价,这就直接导致大量的工程是“最低报价者中标”或中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 记者:01’定额比98’定额下降了18%,下降这么大的幅度?符合市场规律吗? 吴站长:首先,有两个专业用词的含义告诉大家,一个是我们所讲的定额水平,是反映一个时期社会平均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的消耗量大小,定额水平高代表消耗量小,按同一口径同一价格相对比,造价就低,也就是说,定额水平是扣除市场物价变动因素,是真实反映造价的变动情况;另一个是我们所讲的造价水平,是含有定额水平和市场价格因素,按同一口径不同时期市场价格相对比,没有扣除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理解这二个专业用词的含义后,就清楚我们当时对外公布01’建筑专业定额的定额水平提高11%和造价水平降低18%的含义了,前者是真正因为定额调整导致造价变动,即定额调整导致01’建筑专业定额比98’建筑专业定额造价下降11%,后者是含市场物价变动因素,不是真正因为定额调整导致造价下降。90年代后期,市场经济开始发育,我们也开始变以往只以国有企业为定额编制的测算样本,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均衡国有、集体、民营企业各方利益。同时经过大量的前期调查才最终确定真正造价下调率控制在10%~12%。 定额水平上升(造价降低)主要包括三个因素:一是管理费标准的降低,这一块降得最多。2001年以前管理费标准是以国营企业为样本测算。国有企业后勤人员占18%~20%,一般私人企业后勤人员比例不到10%,集体企业10%左右,下调思路是取国有、集体、民营企业后勤人员比例综合平均数12%来测算管理费。二是利润率的下降。2001年前,不同工程利润率为3%、5%、7%、9%,调整后为2%、3%、5%、7%。这样调整是基于对市场竞争以后利润率在2%左右的调查得出的结论。三是因劳动生产率提高,人工消耗量平均降了10%以上。 记者:一些施工企业反映,由于工人工资定得太低,他们请不到工人。2005定额是否将在诸如这些方面作出调整? 吴站长:01’定额与03’定额其实是同一标准,03’定额为配合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项目分类方面作了变动,但定额水平基本未变。目前,我们正在酝酿对03’定额作局部调整,主要是针对社会上普遍反映的个别项目,如脚手架、措施费、管理费等消耗量编小,进行合理调整,争取今年底出台。 另外,目前省定额中的人工费平均是20元/天左右(按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这仅代表全省社会的一个平均水平,按目前管理办法,各地可实行动态工资,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如广州、佛山的动态工资都已提到30元/天。 记者:2005年广东省工程造价管理将有哪些新的动向? 吴站长: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恶性低价投标、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造价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我们将按照省建设厅的要求,将从招标、施工、竣工等三个阶段,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和定价行为,规范市场的运作,具体的政策,我们正在调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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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广东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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