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金管[2006]12号 各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铁路、煤炭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现将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建金管[2006]20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要求做好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调整。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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