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房[2006]6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 我省地处东南沿海,受台风影响较大。去年以来的几次台风,各级物业主管部门积极抵御台风,应急工作比较到位,但仍有些实施物业管理的楼宇、住宅小区因防水设施不足或不到位、应对措施不力,造成不同程度的受灾损失。为提高防范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现将进一步加强防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制定防灾救灾预案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要坚持“预防为主”,指导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所管辖物业服务区域的实际,制定防抗各种自然灾害工作预案。工作预案要有组织领导、责任细化到人、措施保障有力并具有可操作性,并及时向各级建设局、房管局备案;要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完善房屋建筑地下室防排涝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设[2006]2号),指导各物业管理企业对服务区域房屋建筑、防排涝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需改造的项目要及时提出方案并向业主委员会及大业主单位汇报,及时整改到位。 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深入调查,掌握了解本级区域低洼地带分布、房屋建筑防排涝设施基本情况,明确重点防御区域和预防措施。 二、认真做好灾前各项防患准备工作 1、各物业管理企业接到台风通知后,应指定专人收集电视、广播电台的即时气象信息,及时做出预警,通过宣传栏、告示牌、电话、大门岗位口头告知等形式通知所有业主,提醒业主做好防台风工作。 2、台风来临前,物业管理企业应对所辖物业区域内的空调机、雨棚、广告牌、屋面天线、太阳能吸热管及阳台放置的物品等可能造成险情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安全。 3、物业管理企业工程人员要定时巡检地下车库潜水泵是否正常,地下车库的排水沟是否通畅,排水管道的阀门是否开放正常。 4、巡查物业服务区域,对易被风刮倒的树木要进行加固,对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倒塌的围墙要设置警戒线和明显的警示标识。 5、检查落实防灾救灾物资和工具,因地制宜对地下车库采用角钢、闸板等进行加固和防洪,备好抽水设备。 6、台风来临前,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正式启动预案,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安排人员值班,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三、迅速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1、对受洪水淹没或进水的各种电器设备,物业管理企业的专业人员要坚守岗位,组织排水,并及时向供电供水等专业管理部门联系及时抢险抢修和保养,具体受损情况要向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业主委员会或大业主报告。对小区内损坏的供水管和供电线路,应组织工程人员配合自来水公司、电力部门及时抢修。 2、及时清理淤泥、垃圾,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消毒杀菌,并在宣传栏发布相关信息,指导业主做好卫生防疫。 3、对被台风刮倒或洪水冲倒的树木、广告牌、店面招牌和围墙等,要及时予以修复,确保安全。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主管部门、业主共同做好服务物业区域的防抗自然灾害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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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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