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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http://www.ggyiye.com 2006/4/28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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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福州执法局: 两年来,全省建设系统积极开展纠风工作,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根据“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秉公执纪、无私奉献、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拟对2004至2005年度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范围 先进集体:各设区市建设局、专业局,各县(区、市)建设局 先进个人:在以上单位从事纠风工作2年以上人员 (二)名额 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别控制在30个和50名以内。 1、设区市先进集体,由各设区市建设局、专业局自荐,厅纠风办按自荐数40%的比例审定。 2、各县(市、区)先进集体,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推荐2个单位,厅纠风办审定。 3、设区市建设局、专业局各推荐一名先进工作者,厅纠风办推荐数50%的比例审定。 4、各县(市、区)先进个人,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推荐3-4名,厅纠风办审定。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执行上级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具有较强战斗力,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成绩突出,群众认可。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强,工作勤奋,成绩显著。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为人表率,群众满意。 三、推荐评选的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推荐对象要经过基层单位评选,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产生。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不搞平均分配,不讲照顾平衡,认真把好质量关,宁缺勿滥。 (二)被推荐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上报的《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和《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各一式3份。上报的先进事迹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字数不超过2000字,于5月15日前报厅纠风办。 四、奖励办法 表彰活动安排在2006年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会议上举行。表彰本着“精神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由省建设厅分别授予“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建设系统纠风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建议各单位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活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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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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