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在福州、泉州、厦门分别召开三场座谈会,听取了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和三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并实地考察了福州市江滨公园、泉州市老城区、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及部分房地产建设项目,了解我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城市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房地产开发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调研组对我省前一阶段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要求:一、加强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监察对象和重点。二、做实工作。建设部和监察部两部领导 非常重视此次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希望福建省的各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立足本省实际,按照建规【2005】161号通知的要求,细化职责分工,积极探索,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将具体工作做实做细。三、加强协调。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在工作中要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协调,形成合力,特别是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四、加强培训。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和以往的各种监察工作不同,是规划工作,也是监察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应加强各级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人员培训,以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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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厅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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