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建设厅加强项目经理的变更管理
http://www.ggyiye.com 2005/11/7 国广一叶
|
为加强对项目经理的规范管理,促进建设人才的有序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11月1日将加强项目经理变更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理变动工作单位的,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报告及项目经理变更申请表原件各1份(变更时间未达一年再次办理变更的需由本人办理变更手续); 2、调出单位的解聘文件原件1份(调出单位为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供调出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同意调动的材料); 3、调出单位所在地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就调出单位人员变化后对该企业资质条件影响的审核意见; 4、调入单位聘用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请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名称变更,申请变更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单位名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原件1份,建设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2、企业更名的有效证明文件(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涉及一级项目经理变更应当提供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4、更名人员汇总表(附电子软盘)。 三、外省项目经理调入我省,应当持有原发证机关开具的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方可办理变动手续。 四、项目经理办理变更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办证费。 五、本通知自即日起施行。省厅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原作者:
来 源:福建建设信息网
共有2768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