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2005年13号公告,将进一步规范溶剂型木器涂料强制性认证证书和标志管理。 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已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从今年8月1日起,列入目录内的装饰装修产品,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和未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针对化工产品的特点,为进一步规范溶剂型木器涂料强制性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国家认监委对《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溶剂型木器涂料产品》中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进行了细化。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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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建材第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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