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城函[2009]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公用局: 为贯彻实施新水质标准,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规划“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我厅拟组织编制《福建省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需对全省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项目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规划范围、期限和目标 1、规划范围 本规划包括全省所有设市城市和县级政府所在镇(以下统称城市)。 2、规划期限2009年-2015年,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08年。 3、规划目标 根据供水水源实际情况,加强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强化供水水质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和水质监测体系,确保饮用水水质达标。 二、组织工作 1、省厅城建处、科技处负责组织规划编制工作,本规划将作为我省 “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 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实施改造和建设以及城市供水督查的重要依据,具体规划编制任务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 2、此次调查工作对于全面掌握我省城市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项目情况,做好我省《福建省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将起到关键的作用。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划调查工作由各市、县城市供水企业配合,按附表要求认真填报,请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督促各供水企业按时填报,务必于3月1日前将附表寄送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并附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1、省建设厅城建处 兰邵华 0591-87548455 2、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市政一所,地址:福州市营迹路4号,联系人:胡志琳 林涛 电话:0591-87830184 E-mail:FWDLL@163.com 附件:1.福建省城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调查表(表一至表七) 2.某市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规划调查示范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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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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