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省城乡规划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健全规划公众参与和公众监督机制,促进规划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近日,省建设厅根据《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制定了《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分别对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和公示的有关工作做了规定,涉及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管理程序等。(厅城市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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