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培[2008]13号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抗震办: 根据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有关规定,定于11月在福州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期满(注册有效期至2008年年底)的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评卷的同志按有关规定免一个注册期的继续教育培训。 2、继续教育学时不足的(必修20学时/年,选修20学时/年)。 二、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历史街区保护与修复》、《建筑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解析》、《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使用手册》、《绿色建筑》。 2、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08年11月7日~9日(6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2008年11月10日~12日(9日下午报到) 第三期:2008年11月11日~13日(10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 第一、二期在黄金粤海酒店(福州市华林路417号火车站旁)。 第三期在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 三、一、二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培训安排: 1、培训内容:《结构工程师在建筑设计中的责任和贡献》、《汶川大地震建筑震害分析及抗震对策建议》、《建筑物典型震害及抗震规范修订介绍》、《结构设计常见问题探讨》《建筑结构隔震技术》、《福建省房屋建筑抗震鉴定思考》。 2、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2008年11月14日~16日(13日下午报到) 第二期:2008年11月17日~19日(16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梅园快捷酒店(福州市铜盘路2号)。 四、培训收费: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由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与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组织并邀请院士参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培训授课,欢迎从事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听课。 六、要求: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自2005年4月1日起有效期为3年,为此,今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将在有效期内(按规定3年有效期内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分两次完成,即每次完成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2、请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认真填写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详附件),并于10月30日前报省勘察设计协会(未报填回执表自行前往参加培训的不予接待)。 3、报到时请提交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没有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提交一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 联系单位:福建省勘察设计协会 地 址: 福州市北大路208号203室 联 系 人: 杨廷敏 联系电话:0591-87616844 传真:0591-87672851 附件:一、二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回执表 福建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 二○○八年十月十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共有2635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