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科函[2008]11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省对口支援彭州市灾后重建前方指挥部: 为贯彻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大我省名优产品的推广力度,提升“闽货”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将福建省第一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推广。 一、请各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集团采购,以及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选用产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推荐目录产品,扶持本省优质产品推广使用,并在制订或修订相关规定中予以体现。 二、在网站、报刊、杂志上宣传我省推荐名优产品,广泛宣传我省名优品牌产品。 三、我省援建四川项目、城建市政建设项目、省优质工程、省文明工地、省住宅示范小区、建筑节能示范小区、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等各类项目中涉及到目录所列产品的,优先或直接选用。 附件:福建营销联盟第一批名优产品推荐目录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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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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