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建设厅牵头,其他省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福建省“十一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专题中期评估工作已于近日完成,并形成《福建省十一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专题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工作由省建设厅牵头,得到了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局、省统计局、省农办和省人防办等相关省直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省建设厅总规总工办、规划处、城建处、村镇村、房管处和风景办等相关处室也积极承担了相关内容的起草工作,确保了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评估报告》主要由三部分内容组成。一是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等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和预测;二是分析近年来各省直相关部门在建设海峡西岸城市群、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建立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等方面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三是对“十一五”规划后半期实施提出建议和措施。(厅总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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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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