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审批[2008]19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3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陈峻岭等4位同志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条件,准予变更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陈峻岭等4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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