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规函[2008]30号 各市、县规划局(规划建设局、建设局): 为做好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正在修编的《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保证未来城市发展的用地需求,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组织认真填写《城市(县城)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表》,并将表格和现状图、规划图电子数据光盘等有关资料于2008年7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厅城市规划处,总体规划已经按法定程序审批的城市(县城)要将规划成果电子数据光盘报送省厅备案。 联系人:曾建忠 0591—87615030 黄敏敏 0591—87610014 附件:城市(县城)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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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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