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人[2008]23号 厅机关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我厅拟于今年10月召开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二十份,一律用A3型纸打印(不要装订、不要折叠);简明表可从福建建设信息网站http://www.fjjs.gov.cn)下载。 破格晋升的应在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哪一条。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3、工程技术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 4、专业技术论文一篇,一式二份(论文要求打印,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刊物原件一份)。 5、任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毕业证书、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7、申报人应提供最能代表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图纸或业绩材料。 8、破格晋升的应提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相应材料。 9、按闽人发[2004]145号文规定有职称外语要求的,须提供外语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免试审批表原件一份。 10、上年度评审未通过,再次申报的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二、评审材料及各种复印件均应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评审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非省建设厅直属单位委托评审的,须出具主管人事部门的委托函。 三、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四、评审收费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五、材料报送时间为2008年8月15—29日(公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请报送省建设厅人事教育处(申报受理地点:建设厅大院省建筑人才中心二楼职改办)。申报受理联系人:马秀招 联系电话:0591-87820931、87278265。 附件:土建专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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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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