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科[2008]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泉州市公用事业局: 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13-101-2008,自2008年5月5日起实施。施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处。 该标准由省厅负责管理,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标准化协会组织出版发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四月三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共有1830位读者阅读过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