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中直、省直有关单位: 《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建办市〔2007〕54号)和《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说明》(建市监函[2007]82号)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项目经理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筑[2007]50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受理机构审查,省厅复核,同意陈娟等12634位同志为二级临时建造师(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陈娟等12634位二级临时建造师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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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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