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随着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日渐临近,品牌诚信再次成为了人们口中热议的话题。近几年,辽沈地区家居行业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目前辽沈家装市场中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无序竞争和诚信缺失现象,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更加影响了整个家装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为了规范家装市场,引导科学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社会,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辽宁省家具协会家居装饰委员会于近日联合发布2008年消费警示,其中涉及家装、地板、家具等几大层面。 “省消协、省家协联合发布2008年消费警示:消费者谨防家装七大陷阱”具体内容如下: 警示之一:合同陷阱 一是利用自制合同“坑人”,规定了许多对家装公司有利的霸王条款,令消费者有苦说不出。 二是在合同中玩“文字游戏”,模糊概念,减免家装公司责任,为己谋利。(如在合同中约定使用某品牌的油漆,却不约定油漆的等级,以低等级油漆谋利) 警示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家装公司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如我省工商局发布的《辽宁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并加盖家装公司印章。 警示之二、广告陷阱 一些家装公司常常利用广告误导消费者。有的在广告中以“××协会会员”、“×强企业”、“诚信单位”、“无投诉单位”等自立的荣誉,“证实”自己的实力和信誉,误导消费者上当。 警示消费者,选择装修公司不要轻信广告,不是广告做的越多,公司实力就越强,家装质量就越好。要尽可能实地考察,了解家装公司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行业协会颁发的认证证书、了解施工队人员的技术、公司内部的管理体系和制度、以往的业绩等。 警示之三、预算陷阱 1、化整为零。把一个报价项目分为多个单项来报价,例如墙漆工程,分成底漆、面漆等多项,每一个小项看上去价格不高,合计却比原项目的价格高出“一大截”。 2、该报不报。在预算中故意漏掉一些固定项目,装修时又必须增加,比如改扩门,漏掉砸墙项目,施工时就要追加砸墙费用,进而达到坐地起价的目的。 3、混淆计量,重复计算。例如计算墙面涂料面积时,将要拆除的和做其他装饰的墙面一并计算;改电项目按电线管路长度报价,实际却按管内电线的长度计价,如果管路里有三根电线,总价就翻了三倍。 还有有意乱报,大数小报,笼统报价,将预算表做得尽量合乎消费者的期望,而在实际装修中,就“生”出多个“不在报价内”的计价项目,令消费者掏钱,实际结算时多数会比预算高出50%甚至1倍以上。 警示消费者,多咨询几家家装公司,做到心中有数。 警示之四、设计陷阱 1、利用专业电脑软件反复修饰的漂亮设计图诱你上钩,而实际效果常常是相差甚远。 2、不必要的装饰耗费你钱财。一些设计单位利用消费者“家庭装潢要一步到位”的心理,在方案中加入大量多余无用的设计,以抬高装修费用。 警示消费者,在观看家装公司设计人员演示室内设计的平面图、立体图和“逼真”的效果图时,保持清醒头脑;要注意设计师介绍公司情况时是否夸大其辞,是否常讲“没问题”一类的词语,不要轻易当场拍板、付钱。 警示之五、免费陷阱 1、免收设计费。有的家装公司许诺免收设计费,但要求消费者先缴付一定数额的装修定金。当消费者不满意其设计内容另找他人时,定金是退不回来了。 2、免费监理 聘请监理是消费行为,消费者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因此,有的家装公司便借“免费请监理”诱你签约。实际的情况是,有的家装公司请的监理是自己公司的“监理”,有的是“联盟”内的监理公司,其结果是消费者不但在装修造价中已为监理费埋单了,而且也得不到什么“监理”。 警示消费者,遇到免费设计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最好要自己请专业监理。 警示之六: 选购中的陷阱 一是一些设计人员热情帮你选购材料,或者陪买材料,消费者前脚把材料提走,后脚他就把“回扣”装在口袋中了。 二是一些设计师往往会指责消费者:“你不用×××的材料,出了问题,我们不负责任。”这样做的目的,同样是为了在这家材料销售商那里拿“回扣”。 三是热情建议消费者采用某种新材料,因价格不好对比,得以牟取暴利。 警示消费者,在选购材料时,货比三家,了解市场价格,做到心中有数;要对设计和装修人员的“热心”推荐,多留一个心眼。 警示之七:施工陷阱 为了赶工期,不按部就班施工,尤其水、电管路等隐闭工程,不安装套管、防水涂料未干透就做下一道工程,这将减少使用年限,留下跑水的隐患。 警示消费者,这段工程尽量亲自过目监督,或聘请专业监理确保家装质量。 总而言之,要避免上当受骗,最好去规范的家装市场,找规范的家装公司,要看其是否具有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良好的年检记录、良好的家装工程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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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焦点沈阳家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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