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函[2008]24号 浏览次数:556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 为做好全省建设系统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摸清全省监督人员基本情况,组织开展监督人员考核培训,请各地抓紧做好监督人员登记申报工作,以便统计、归类。登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登记范围。所有在岗监督人员,包括在编、聘用、借用的监督人员。 2、监督人员登记申报需按《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考核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建建[2007]42号文)附件1“监督人员岗位考核申请表”填写,其中考试成绩可不填写。 3、具体登记工作由各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自行填写,经人员所在监督机构确认(县、区质监机构尚需其主管部门确认),报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由设区市统一报省厅考核工作办公室。同时,各级监督机构尚需按本通知附表“监督人员汇总一览表”,对所有监督人员进行汇总,汇总表经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一并上报。 4、登记申报时间截止2008年2月29日。监督人员考核培训工作拟定在今年3—4月份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柯国生;联系电话:0591-87527593;手机:13600812858;传真:0591-87548842 附表:监督人员汇总一览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原作者:
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共有2266位读者阅读过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