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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建筑企业不得租住宅办公
http://www.ggyiye.com  2008/1/11  国广一叶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建设局获悉,从下月起,在榕建筑企业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专业承包及监理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不得租用住宅。施工企业在榕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人数应不少于30人,一级项目经理或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监理企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

原作者:汪孝林
来 源:海峡都市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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