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工会[2007]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系统工会,有关企业工会: 为进一步引导全省建设行业职工立足岗位学技术、练本领、献绝招、创一流,加强技术交流,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技能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服务水平,按照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建设行业开展岗位技能比武竞赛的通知》(闽建综[2004]18号),结合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我厅决定于2007年11月上旬在福州市举办全省建设系统“二建杯”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岗位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这次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成立竞赛工作委员会,由省建设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1)。聘请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组成竞赛评委会,负责技能考核标准的编定、命题和评分工作。竞赛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依托省建设建材工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竞赛活动由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承办。 二、竞赛办法 竞赛按照建设行业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岗位的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要求进行。竞赛分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试卷由省劳动社会保障厅相关题库中产生),技能操作采取现场操作、专业评委评分的办法。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详见附件2。 三、参赛对象与报名办法 在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塔式起重机操作工作5年以上且持证的驾驶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赛。选手原则上代表本企业参赛,也允许选手以个人名义参赛,所有参赛选手均参加竞赛名次的评比。各地选手名额分配详见附件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设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地区相关企业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先向所在设区市的建设系统工会报名,由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选拔后,按所分配指标于2007年 10月 2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4)报送省建设建材工会。 四、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只设个人名次奖,不设团体奖。 1、获得竞赛第一名的选手,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优先申报“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获得前五名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申报“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获得前十名的选手由省建设厅授予“福建省建设行业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十大技术标兵”称号; 4、对参加竞赛的选手,理论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者,由省建设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五、其它 1、各单位报送选手名单时,随附每位选手个人两寸黑白照片3张(同底、非打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比赛活动的具体时间和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3、省建设建材工会联系人:吴幼麟、林光义,电话:0591-87546750、87615351;传真:0591-87529690。 附件:1、全省建设系统“二建杯”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岗位技能竞赛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全省建设系统“二建杯”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岗位技能竞赛内容纲要 3、参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4、参赛选手报名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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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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