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科函[2007]7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颁布实施3年多来,对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较好成效。但随着节能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技术的不断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修订,目前已列入建设部今年的标准修订计划。同时,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和深圳、广州、厦门等省、市于今年5月在厦门召开南方地区建筑节能技术研讨会暨《南方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编制工作会议,会上已达成编制实施细则的协议。为做好标准的修订和实施细则的编制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调查,现将标准编制组制订的问卷调查表(附件)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本地区有代表性的节能管理、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建设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商等单位认真填表,并统一收集整理后于2007年8月24日前,将问卷调查表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省厅科技处(传真:0591-87613795,E-mail:Luwy@fjjs.gov.cn;联系人:卢文英,0591-87546851)。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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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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