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目前建造师的主要执业单位,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将对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由此,已引起不少企业的高度重视,如何让项目经理向建造师平稳过渡,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重视—— 首先是领导重视。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国家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惯例接轨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对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市场的限制条件会越来越多,门槛也会越来越高。项目经理资质向建造师过渡后,业主对担任项目经理的人员的资格要求将会更多地倾向于建造师,到2008年建造师将全面取代原项目经理资质。因此,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为参加建造师考试人员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其次应该统筹规划。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人力资源部门要根据企业的施工实际统筹规划,确保建造师等级、专业和人员数量能满足企业的需要,为此要做到:建造师的等级要满足企业的资质等级的需要;建造师的专业要满足企业的资质范围的需要;建造师的数量要满足企业的经营规模的需要;有目的地组织部分建造师参加多种专业考试,探索“一师多岗”和“一岗多师”体制。 第三是组织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能力两部分,涉及的课目多、知识面广。目前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一方面由于考试门坎的限制,不能参加建造师考试;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在项目上组织施工,接触这方面的新知识的机会很少。为此,人力资源部门要统一安排,组织好有资格的项目管理人员参加考试,确保项目管理人员在2008年前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保证企业的市场准入不受限制。 第四必须加强培训。按现行规定,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担任,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但由于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往往受项目管理和实际经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并不一定都有能力担任项目经理。这就需要企业从现在开始,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加强系统的项目管理综合能力培训,不断进行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和经验积累。同时,在组建项目经理部时,有的放矢地将长期从事工程管理、有施工业绩、有丰富实践经验,但学历偏低的项目经理作为副手,辅导其锻炼成才。 最后要强化管理。2008年后,由于某些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人力、物力、财力有限,没有足够的资金留住辛苦培养的建造师,企业为了生存,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购买注册建造师进行工程中标,从而导致建造师在社会上身价虚涨。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建造师的管理,建立建造师培训、使用、业绩考核等管理办法,彻底杜绝有证者不在岗或挂师不出征,以及能上岗没有证书的现象,努力规范职业秩序和建筑市场秩序,促进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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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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