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陆续到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建[2005]54号 ) (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 建筑施工企业的延期申请程序和材料,可登录福建建设信息网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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