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房函[2007]80号 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市房管局,莆田、南平、三明、宁德市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管局: 鉴于即将实施的《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影响较大,广大拆迁从业人员要求对拆迁纠纷裁决、拆迁许可听证等新拆迁政策进行培训,同时为了提高拆迁实施单位和管理部门的法律意识,规范拆迁行为,经研究决定,将于今年7、8月份举办若干期拆迁政策法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1、各设区市、县(市、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从事拆迁许可听证、拆迁纠纷裁决和操作《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 2、参与拆迁项目管理或从事拆迁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 3、取得拆迁实施资格单位的负责人(含正、副经理); 4、拆迁实施单位的拆迁从业人员; 5、从事房屋拆迁估价单位有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的影响及对策; 2、《福建省城市房屋裁决暂行办法》讲解; 3、《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讲解及模拟听证; 4、《福建省城市房屋拆迁信息管理系统》讲解; 5、如何做好拆迁信访的化解工作。 三、培训时间、地点 每班培训时间为2-3天,原则上7月下旬举办一期,8月上中旬两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按有关规定收取,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组织 具体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和省房地产业协会负责组织。 六、《房屋拆迁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是个人从业和单位年检的必需材料,希望各设区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报名。并将本地区参加人员名单于7月8日前汇总上报省厅房管处,同时抄送省房地产业协会。报名时,请提交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以便制作证书。已经持有培训证书的同志,请携带证书以便加盖继续教育专用章。 附件:培训报名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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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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