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电[2007]1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用局: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近期我省将进入雨季降水相对集中期,2007年6月8~10日,全省天气阴有阵雨或雷阵雨,部分县市有大雨或雷阵雨,中部的局部县市有大暴雨。由于前期我省已出现持续的降水天气,各地土壤含水量增大、岩土体软化,防御暴雨洪水的能力下降,持续的强降水天气将使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加大。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07〕63号),现就建设行业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把汛期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要在当地政府及其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建设系统防汛工作体系,落实防汛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及早制定防范措施,部署好各项工作,确保城镇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区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特点,立即组织力量对房屋建筑、建筑施工现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筑高边坡工程和风景名胜区等建设系统防汛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责成有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充分准备,适时启动预案。各地要提前准备防汛物资,落实专业抢险队伍,根据灾情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抢修水毁或受损的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并加强对受洪水侵袭的市政道路、桥梁的安全监控和维修加固,清理灾区垃圾和淤泥等废弃物,确保城镇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四、加强值班,及时报告汛情。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气象、水文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防汛工作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汛情、地质灾害和气象预报,增强防御暴雨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汛期值班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强降雨期间,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汛情动态,发现险情迅速上报省厅,并及时处置。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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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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