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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家装合同需仔细再仔细 小心一不留神就被蒙
http://www.ggyiye.com 2007/5/30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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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家装合同需仔细再仔细 小心一不留神就被蒙 大笔一挥与装修公司签下“环保装修”合同,入住后却发现室内气味刺鼻,市民方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签了合同也不保险,一不留神还是被“蒙了”!昨日,南京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签订家装合同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以免掉入“陷阱”。 约定不清遇麻烦 去年12月,方先生与某装修公司签订总价15万余元的装修合同。今年3月到期后方先生欢欢喜喜地到新家去看,发现室内气味刺鼻,一分钟都待不下去。雨花台区消协接到方先生投诉后发现,装修公司提供的地板质量报告上没有地板品牌名称,也没有方先生的签字,而且合同上标明墙纸、地板也全都降低了“档次”。经过市装修材料卫生监测中心对室内空气的检测,结果显示,室内甲醛、氨超标严重。然而,方先生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里没有约定发生纠纷如何解决,经过消协多次调解,装修公司才同意将室内的油漆和地板换成名牌的环保材料进行补救。 小心“六大陷阱”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的一项统计显示,装修建材类投诉中,与合同内容有关的占了近8成,在家装合同中容易出现六大“陷阱”:签约时将某一材料笼统报价计算,施工时却更换单项材料;炮制某些不具体或可有多种解释的条款,为今后减免责任;设计装修方案时故意少报工程量,让消费者图便宜痛快签约,结算时再实打实地计算;合同约定高价装饰材料,实际用的却是低价材料;相同材料,质量悬殊,而合同中故意埋下以次充好的伏笔;家装工程有许多专业术语,一些家装公司利用房主大多是外行,偷换概念收费等。 合同要签得“周全” 南京市工商部门表示,签订一份内容齐全的家装合同书十分必要。首先,必须确定公司是否具备正规的企业资质,并使用工商部门推出的统一格式合同范本。在内容方面应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注明使用装饰材料的具体品牌或型号,以防装饰公司以次充好;如工程进行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填写相关的“工程洽商单”,并作为合同的附件汇入装修合同书中。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必不可少,而且要分清责任;签订合同时消费者要验明合同当事人身份,明确承包方式、工价、付款方式等;关于定金及违约责任问题、纠纷的处理方式等,也一定要在合同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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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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