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城[2007]1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园林局、公用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进一步体现社会对残疾人更多的关爱和关怀,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现就允许残疾人使用机动轮椅车进入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场所游览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中华民族素有“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优良传统。关心、支持和帮助残疾人不仅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省现有残疾人221万,数量多,涉及面广,做好新时期残疾人优待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残疾人优待工作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新时期残疾人使用机动轮椅车进入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绿地游览的服务工作。 二、认真制订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计划,方便残疾人游览。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绿地是残疾人活动和休闲的重要场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我厅和省残联共同下发的《关于开展既有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的通知》(闽建设〔2007〕8号)的要求,认真制定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计划,积极筹措改造资金,扎实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安全的游览活动场所。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各地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绿地管理机构,要制定优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进入的相关制度,提供方便,确保安全。一要在园内多设置一些机动轮椅车通行线路的指示牌,部分坡度大、宽度窄、转弯半径小等不宜机动轮椅车安全通行的区域要设立温馨提示;二要引导使用机动轮椅车入园游览的残疾人避开人流高峰期,确保残疾人游览安全;三要对入园游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速进行限制,最高车速控制在每小时15公里以内,确保其他游人及自身安全;四要提高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发扬社会主义文明风尚,言行举止文明,礼貌对待每一位入内游览的残疾人;五要对进入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绿地内的机动轮椅车加强出入管理,有条件的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场所可在入口处准备人力轮椅,供需要的残疾人进行置换。同时,要对入园的机动轮椅车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禁止在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场所内从事载客运营。 四、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氛围。要在城市公园、动物园等公共绿地内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尊重、关爱残疾人,提高残疾人自身的素养,努力营造文明安全游览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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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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