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办[2007]27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号),现将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 目 名 称 试 卷 满 分 合 格 标 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分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分 78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30分 78 专业 房屋建筑 工程 公路 管理 铁路 与实 民航机场 均为160分 均为96分 务 港口与航道 水利水电 电力 矿山 专业 冶炼 工程 石油化工 管理 市政公用 与实 通信与广电 均为160分 均为96分 务 机电安装 装饰装修 二、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附后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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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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