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评选优秀房地产中介 国土房产之窗 为鼓励厦门房地产策划代理机构、经纪机构积极创优,树立品牌,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决定开展2004年度优秀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评选活动。 ◆参评范围: 凡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厦门市房地产经纪资质的协会会员单位,并以房地产策划(代理)或房地产经纪为主营的机构均可参照评选条件择一报名参加。 ◆参评条件: (一) 2004年度优秀房地产营销代理机构参评条件 1.参评机构必须是本协会单位会员,并按时缴纳会费; 2.公司资质:应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经纪资质; 3.业务代理量:年代理项目不少于3个(含外地项目,以当年项目预售证为准); 4.年纳税额不低于50万元(以全年营业税税单复印件为准); 5.诚信程度:无不诚信记录,无恶意欺诈、偷漏税等违法事件发生,信用较好; 6.行业内影响:是否有创新产品、操盘手法是否先进、包装推广是否到位、是否有领先性理论及运营理念等。 (二)2004年度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参评条件 本评比重点将在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客户满意度等方面,通过严格的审核,评选出“2004年度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1.三级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独立法人单位; 2.成为协会单位会员满一年以上,并按时缴交会费; 3.如实申报机构营业收入情况,按金额数量大小排名(以全年营业税税单复印件为准); 4.服务意识:每个参评机构进行经纪人仪容仪表抽查,合格率不低于80%,考核项目包括人员挂牌、服装、言辞举止等; 5.店容店貌:证照(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收、会员证书等)、服务流程、收费标准上墙,店容整洁,机构标识统一。 6.规范经营与诚信经营:未发现有违反行规,并未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2004年度未被协会处于通报批评等违规处分的; 7.文书规范:参评机构中介服务表单检查,所有制式表单是否全部符合相关部门统一要求; 8.制度完善:公司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完善。 ◆评选委员会: 评委会由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厦门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共同组成。 ◆评选程序: 1、第一阶段(申报期):十五天(工作日,四月十八日-五月十三日,发布评选活动通知、公告,接受机构提交参评资料; 2、第二阶段(初审期):十天(工作日,五月十六日-五月二十七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审核参评机构资料进行,并实地走访各参评机构,进行客户调查; 3、第三阶段(公示期):十五天(五月三十日-六月十四日),于协会会刊《房市与中介》及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行业共同监督; 4、第四阶段(审定期):五天(工作日,六月十八日-六月二十二日),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当选机构。 ◆主办单位: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支持单位: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 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厦门市莲岳里14号-18号二楼(松柏长途汽车站正对面);联系人:纪梅香 翁丽彬;咨询电话:5052319 传真:5205638;E-mail:zjxh@xmtf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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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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