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7]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函告我厅建筑业处。 附件:福建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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