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规函[2007]20号 各市、县规划局(规划建设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战略决策,建设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开展《海峡西岸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增强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综合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国发展大局,服务于祖国统一大业。 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和组织,2007年1月30日,部、省联合在福州召开了《海峡西岸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标志着规划编制工作的全面正式启动。1月30日下午—2月3日,部、省联合在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沿海五市开展规划调研,并在厦门召开调研总结会。现将部、省领导及专家在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和调研活动中的讲话印发你们,请结合黄小晶省长在我厅呈阅件《海峡西岸城镇群规划工作会议暨调研活动有关情况》上的批示精神(已另行发文),认真组织学习,共同推动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请各地将讲话汇编分送市(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政府办公厅(室)、发改委(局),供领导决策参考。 附件:《海峡西岸城镇群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暨调研活动领导专家讲话汇编》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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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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