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法[2007]6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经梳理,由我厅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共592项,其中:行政许可28项、行政处罚45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10项、行政确认15项、行政监督检查35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46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建设厅行政执法行为的执法依据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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