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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问题制约和谐人居建设
http://www.ggyiye.com 2007/3/6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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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顾问总建筑师李铭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居住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在居住区规划和住宅建设方面存在的8大问题亟待关注。 李铭陶代表指出的这8大问题: 一是邻里间的交往,常常在设计中被忽视。现在设计的单元式住宅缺少居民相互沟通的公共空间,大家“老死不相往来”。 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住宅建设不同步进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住宅交付使用后会给居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三是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滞后,托幼、上学、医疗、通邮等问题在居民入住后迟迟得不到解决,而一些盈利性的设施,如会所、健身房、游泳池、食府等却是超前建设。 四是随着居民汽车拥有量的增加,解决停车问题对于上世纪建成的小区来说尤为显得艰难。汽车占路停放,堵塞消防通道,带来新的安全隐患。另外,汽车噪声和尾气也成了新的污染源。 五是节水、节电、冬季采暖还未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采暖分户计量的推行,进展缓慢;有些老房子的电表至今仍未做到分户,用电问题也常引发居民纠纷。 六是绿色建筑和生态小区的设计理念还在探索之中,在构建和谐人居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有待进一步的评估,如地面采用透水砖收集雨水使得成本增加,建设资金最终都分摊到房价内,居民能否接受等。 七是施工质量问题,两次装修带来的隐患不时困扰着居民的生活,稍有不慎,便会引发邻里纠纷。 八是小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当我国步入老年社会后,体现对老年人关爱的老年住宅设计未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 李铭陶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反映出在构建和谐人居方面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还不健全,而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很难在人居环境中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为此,李铭陶建议,建设和谐人居必须以法律做保障。通过加强法制建设,使构建和谐人居的一切活动都涵盖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这样不但可以保证和谐人居的建设,同时也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原作者:全国人大代表李铭陶
来 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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