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2006]5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统计局: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业的若干意见》(闽政[2006]11号)精神,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塑造品牌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企业统计法制意识,省建设厅、省统计局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福建省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民营企业综合实力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凡在我省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均可参评。2006年存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因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查处的企业,不予参评。有关行业协会可依据评比要求直接推荐。 二、评比内容 综合考评参评企业的建筑业产值、省外产值、建筑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净资产、净资产利润率等经济指标。建筑业产值、省外产值以2006年统计年报或定期报表数据为准,建筑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净资产、净资产利润率以2005年统计年报或定期报表数据为准。 三、评比程序 省建设厅与省统计局成立评选机构,根据产值进行排序,形成入围企业。对入围企业量化评分后,提出综合实力评比名单在福建省建设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公布。 四、评比办法 (一)参评企业按资质主项或经济性质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民营三大类。专业承包进一步分为装饰装修、隧道、钢结构、智能化、金属门窗、防腐保温、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等若干类别,按类别进行评比,根据其规模确定是否单列公布。 (二)参评企业按评比内容量化评分。计算方法如下: 1、综合评分的经济指标及其权数 (1)建筑业产值a 权数60% (2)省外产值b 权数15% (3)建筑业增加值c 权数10% (4)利税总额d 权数5% (5)净资产e 权数5% (6)净资产利润率f 权数5% 2、计算入围企业各项指标的平均值 ā=(a1+a2+…+ai+…+an)/n b=(b1+b2+…+bi+…+bn)/n c=(c1+c2+…+ci+…+cn)/n d=(d1+d2+…+di+…+dn)/n ē=(e1+e2+…+ei+…+en)/n f=(f1+f2+…+fi+…+fn)/n n为入围企业个数,i为第i个入围企业。 3、计算企业各项指标的分值 Ai= ai/ā * 60% Bi= bi/b * 15% Ci= ci/c * 10% Di= di/d * 5% Ei= ei/ē* 5% Fi= fi/f * 5% 4、计算企业得分 Ni= Ai+Bi+Ci+Di+Ei+Fi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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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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