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6199户城镇低收入家庭日前率先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据介绍,福建省已在各设区市全面启动了廉租住房制度,加速推进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 今年8月,福建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根据具体情况,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廉租住房通报制度、资金省级调控制度、建设用地省级调控制度,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 据福州市政府规定,人均月收入在225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市民,可享受廉租住房。福建省廉租住房制度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与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租金每平方米1元左右。福建省下一步将把廉租住房覆盖面从设区市拓展到县(市)。 截至目前,福州市已累计新建改造廉租房934套,安排入住932户;计划再新建和改造廉租房1300套,其中改造700套廉租房已基本完成,目前已开工在限价商品房中配建廉租房200套,在经济适用房中配建200套,新建200套。厦门市通过实物配租解决了1216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并为2541户核减了租金,为407户发放了租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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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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