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晓) 近日沙坪坝区的揭先生反映,他新房所在的小区接到一张通知,称该小区所有在装修的业主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去指定地点缴税。揭先生表示不解,记者就此咨询了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士后得知,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及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个人装修住房也需按规定纳税。 业主: 自己装修怎么也要缴税? 揭先生新房所在小区是沙坪坝区天星桥的沙龙花园,3月18日他家收到通知,小区业主装修新房的装修公司和工程施工队应在限期内到小龙坎税务所在小区设的点或天星桥财政所缴纳房屋装修税,而“业主自行组织装修的,由业主代缴代扣”。 据揭先生说,他家新房正在装修,由于房子面积不大,也不需要弄得太豪华,就没有请装修公司和工程队,而是由他家里人和一位会泥水活儿的表弟在装,“也就是铺一下水管电线、刷一下墙壁、贴贴地砖。”让他想不通的是,既然自己在做,那他向谁“代缴代扣”去?这笔税费最后还不是落在了自己头上。按通知的规定,每平方缴纳4元装修税,那么揭先生家73平方米的房子就应该缴292元税费,钱虽然不算多,但他觉得这样一笔从来没听说过的费用实在缴得不明不白。 税务部门: 个人装修属纳税范围 小龙坎税务所在沙龙花园小区设点收税的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对此的解释是,根据2002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个人房屋装修税收征管暂行办法》规定,凡是在本市内从事个人房屋装修业务的单位、工程承包人和其他个人,都应按规定在装修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税费,主要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揭先生就属于“其他个人”这类情况。 市地税局征管处的工作人员对此问题的回答也是,因为个人房屋装修税包括了数种税费,只要提供了应税劳务,无论是请装修公司装修或与房主任何关系的个人进行装修,都应缴税。相关税费的征收费率,如果纳税人是装修公司或装修施工队等单位,一般按装修工程合同以及最后结算的真实价款×5%(综合征收率)征税。类似揭先生这种自己装修的情况,按每平方米4元征收是符合规定的。 征收标准: 普通每平方米4元~8元 据介绍,目前我市对个人住房装修税费每平方米核定税额的执行规定是: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及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普通住房每平方米按4元~8元标准征收,复式房(含跃层式、错层式和别墅)每平方米按6元~12元标准征收。
原作者:重庆时报 (记者胡晓)
来 源:焦点装修家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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