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协装饰[2006]02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建审批[2005] 239号文和闽建培[2005]31号文精神,为配合做好项目经理资质复查工作,提高和强化项目经理业务素质、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意识。经研究决定与省建设干部培训中心联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全省建筑装修企业从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且已取得一、二、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未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从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培训学习。 二、培训方法: 本次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工作由省装协组织,采取集中脱产学习方式进行,并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发给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证。 三、培训教材: 培训教材由省装协根据本装饰行业实际情况自行选用。 四、培训课时: 培训时间为2006年10月20、21、22日(三天时间,含晚上),2006年10月19日下午报到。2006年继续教育安排40个课时。 授课教师: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杨 超 福建省七建集团有限公司 李中胜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谢崔昀 五、培训/报到地点: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福州市华林路环南新村八村6幢5楼 六、培训收费: 收取复审办证、培训费280元,教材代办费100元,共380元/人。食宿自理。 七、培训工作管理: 项目经理继续教育作为资质年审复查依据之一,按本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工作,将欲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06年10月18日前汇总至协会秘书处。参加培训人员需提交2张1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理证继续教育培训证原件。 八、其他: 联 系 人:林杰清 联系电话:0591-87806346 福建省建筑业协会装饰装修分会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注:1、本表可根据以上项目自制、复印,或从福建装饰装修网下载。 2、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填写清楚,汇总后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传真号0591-8780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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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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