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曾经或正在面临房价过高的难题,政府对房地产市场如何进行宏观调控,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并保证低收入阶层的住房,促使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 美国每年数百亿美元资助低收入家庭 美国连续几年的低息政策和股市低迷使得游资大量进入房地产业寻求高额回报,拉动了住房市场的繁荣并造成房价不断上涨。尽管美联储自2004年6月开始已经多次提高联邦基金利率,美国的住房抵押贷款利率也在逐渐上升,但住房的销售量和价格并没有降下来,原因在于提升后的利率仍处于较低水平,不足以使住房市场降温。面对高扬的房价,低收入者只能求助于政府。美国联邦政府每年要为低收入阶层支出几百亿美元来资助他们的住房。据统计,在过去35年中美国政府的这类支出大约是1万亿美元,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几十年来,针对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美国住房政策的重点就是照顾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鼓励私营机构参与,同时依靠强有力的金融保障体系来支持相关政策,以实现为美国每一个家庭提供适当住宅的目标。美国对低收入家庭住房资助的具体做法是,联邦政府把专项资金拨给地方公共住房管理部门,由地方以两种方式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资助:一种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廉价的政府公寓住房;另一种是为他们提供租金补贴券,他们可以用来在私营房产市场上租房。其中,房租代金券形式的租金补贴最受欢迎,这种补贴的依据是美国1974年“住房法”第八条款的规定。目前,在接受政府住房资助的家庭中,大约有60%是选择租金补贴券形式。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住房政策的着力点是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而对中上收入者则采取灵活政策,由市场自行解决。 英国:政策扶持,缓解压力 英国为了抑制房地产市场,政府和中央银行从供需两方面入手,采取“双管齐下”的政策和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英国主要采取通过央行提高利率导致借贷成本增加的措施。在没有通胀担忧的前提下,为了遏制房地产市场和消费信贷过热的现象,这样导致抵押贷款成本增加,房主还本付息压力增大,有效地遏制了购房出租和首次置业人士的入市热情。另外,如何确保建造足够的低收入群体买得起的住房,英国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举措。相关政策重点向三类人倾斜:一是首次购房的年轻人,二是低收入人群,三是社区关键岗位的服务人员,如护士、教师、消防队员等。 相关的具体措施包括:一、建设6万英镑以下的低成本、小户型住房。二、为关键岗位人员提供购房补助或优惠贷款。三、与房地产公司建立合作社,允许灵活的混合产权。如购房者可以先买一半的产权,或买一半租一半等。四、向30万租住地方政府福利公房的住户折价出售房屋等,售价可低至3.8万英镑至1.6万英镑。五、将购房印花税的起征点进一步提高。六、政府在建房用地的限制上进一步放宽,开放了1650多公顷国防部和国家医疗体系所有的土地,允许使用废弃土地、公共绿地边缘等“灰色土地”。 韩国:一户一宅,多宅重税 为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韩国政府实施了一种优先为无房户提供住房的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是,无房户在购房前须至政府指定的银行存款,存款额度每年约20万韩元约合1700元人民币;在银行累计存款两三年后,可获得购房资格。获得购房资格后,按先后顺序进行排队。政府提供给低收入者的住房一般都是两室一厅的房子。新住房建成后,购房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看房,房管部门根据排队顺序,安排购房。购房时,根据无房户的需要,银行可给予贷款。目前,“一户一宅”制已经成为保证百姓安居乐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 但是,近几年来韩国利用多处住宅进行投机的现象日益严重。在确保继续贯彻“一户一宅”制的同时,韩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房地产投机的政策:例如:在进行住房交易中,实施“住房交易申报制”,征收高额的资产增值税等。再加上房产中介机构的手续费等,房主想炒房的梦想,几乎完全破灭。 新加坡:每户只可以买一套组屋 为了能够让每一位居民都能买得起住房,新加坡政府对居民购买“组屋”经济适用房 实行免税优惠措施,如购买三室以下组屋,出售价格常低于半价,对购买四房组屋的价格约降15%,对购买五室的,则稍有优惠。对于那些实在买不起组屋的居民,政府将其分为困难户和特困户,这些人各占居民总量的10%。对困难户,政府将给予适当补贴,争取每户能够购买一套60至70平方米的旧房居住。而对特困户则租给每套旧的42平方米的廉租屋,每月只象征性收取房租。购买组屋者需先登记入册,列入政府的排队名单,一般等两年左右就可以购得。组屋起价较低,大概在几万新元左右。现在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组屋,价格一般在10万到20万新元之间,如果一家人凑钱来购买,并不困难。 新加坡政府规定:有房的居民不能购买组屋;无房居民每户只可以买一套组屋,一个家庭同时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如果要买新的组屋,旧的必须退还;居民购得组屋后,一般情况下5年之内不可以出租,5年之后允许腾出半套出租,但房主必须与房客合住;住满10年后,才可出租整套组屋;对于那些从2003年开始没再向建屋发展局贷款,也没有领取公积金购屋津贴的屋主,可在住满1年后出售在公开市场上所购买的组屋。以上规定只适用于新加坡公民。而新加坡的永久居民外来人口、无国籍人士 则只能购买二手组屋。在买卖组屋时,必须提供翔实的资料,如果一旦发现虚报,将面临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严重者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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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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