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建函[2006]12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现场自拌砼生产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现场自拌砼生产施工行为,提高现场自拌砼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现场自拌砼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在建自拌砼的工程项目。 二、检查重点内容 1、现场自拌砼生产施工质量情况; 2、配合比物料投放计量准确性及搅拌台计量自动控制系统的检定情况; 3、粗细集料、外加剂等质量情况。 三、检查时间 各设市区市建设局应在9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在建工程现场自拌砼生产施工质量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省厅(联系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柯国生电话:0591-87527593),省厅将对各地部分在建工程现场自拌砼生产施工质量控制情况进行督查。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本地区现场自拌砼生产施工质量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现场自拌砼质量及砼原材料质量的抽查检测。 2、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自拌砼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混凝土各组成材料应堆放在硬化的场地上,计量必须按重量控制。现场混凝土拌制,砂、石计量应按每次入斗计量单元过磅以确保材料计量结果符合要求,原则上应使用电子计量混凝土配料机,严禁采用体积比混凝土配料机。 3、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现场自拌砼的质量控制,做好旁站监理工作。 4、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附件:现场自拌砼专项检查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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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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